股权与并购
浅析隐名股东的权利与风险
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公司成立及运营过程中,隐名股东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。在一般情况下,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,名义股东是因接受隐名股东的出资,在名义上享有公司股权的人。在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三,正式承认了隐名股东的权利。 笔者个人认为,司法解释三将原来隐秘的隐名股东的权利,明确作了规定,在很大程度上,保护了隐性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安全性,但是在明确权利的同时隐名股东的风险也伴随着存在。第一,在享有权利方面 1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的法律效力,司法解释肯定了他们协议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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